《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》规定,转移固体废物出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行政区域贮存、处置的,应当向()。
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
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提出申请
固体废物接受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
固体废物移出地的省、自治区、直辖市人民政府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提出申请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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