辞去公职或者退(离)休后( )后到企业兼职(任职 )的,应由本人向其原所在单位党委( 党组)报告,由拟兼职(任职)企业出具兼职(任职)理由说明材料,所在单位党委(党组)按规定审批并按照干部管理权限规定向相应的组织(人事)部门备案。
2年
3年
4年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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