李某是甲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东之一,2014年12月3日,甲公司召开临时董事会,并通过一项决议,出现下列情形( ),李某可以请求人民法院撤销该决议。Ⅰ.此次临时董事会是由公司四分之一的监事召集的Ⅱ.董事会通过的决议是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Ⅲ.三分之一的董事出席了会议Ⅳ.李某认为该董事会决议对自身不利
Ⅱ、Ⅳ
Ⅱ、Ⅲ、Ⅳ
Ⅰ、Ⅲ
Ⅰ、Ⅲ、Ⅳ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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