根据《证券公司风险控制指标管理办法》,证券公司未按期完成整改的,自整改期限到期的次日起,中国证监会派出机构应当区别情形,可对其采取的措施有( )。Ⅰ.限制业务活动Ⅱ.限制向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支付报酬、提供福利Ⅲ.责令更换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或者限制其权利Ⅳ.认定董事、监事、高级管理人员为不适当人选
Ⅱ、Ⅳ
Ⅰ、Ⅲ、Ⅳ
Ⅰ、Ⅱ、Ⅲ、Ⅳ
Ⅰ、Ⅱ、Ⅲ
微信扫一扫联系
微信扫一扫关注