甲、乙、丙三人共同出资 80 万元设立了一个有限责任公司 , 其中甲出资 40 万元 , 乙出资 25 万元 , 丙出资 15 万元。公司成立后,召开了第一次股东会会议。有关这次会议的下列情况中,符合公司法律制度规定的有( )。
会议由甲召集和主持
会议决定不设董事会,由甲担任执行董事,甲为公司的法定代表人
会议决定设1名监事,由乙担任,任期2年
会议决定了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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